前区议员陈荣泰煽惑他人参与前年7.1游行 判监1年3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前区议员陈荣泰煽惑他人参与前年7.1游行 判监1年3个月

前区议员陈荣泰,被控在2020年鼓吹他人参与7月1日一个未经批准的游行,早上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判监1年3个月。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以区议员身份在记者会发言,内容提及游行细节,行为根本是在推波助澜,罪责应与同案有发言的其他被告相同,加上被告无悔意,不宜判社会服务令,须判处具阻吓性刑罚。

陈荣泰被控于2020年6月30日,在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同案另外7名被告,包括陈皓桓、曾健成、徐子见、胡志伟、朱凯廸、梁国雄及邓世礼,已于去年分别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及举行、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分别被判监6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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