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被捕4人涉棄保潛逃逾年 曾繳40萬元偷渡費卻被窩藏多處地點
警方昨日拘捕4名男子,他們涉嫌於2019至2020年期間,分別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但之後棄保潛逃至今超過一年,警方昨日在西貢北潭涌拘捕4人。另外,同時拘捕一名34歲的貨倉管理員,涉嫌協助罪犯,窩藏4人。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4名棄保潛逃的男子,年齡介乎16至24歲,他們的共通點是於2019年6月及10月期間,涉及暴動和非法集結,至2020及2021年,4人分別缺席法庭聆訊,棄保潛逃而被法庭通緝。
警方經調查發現,自2020年有社交頻道向一些等候審訊的被捕人士,游說他們棄保,但要自付費用偷渡離港。4人期間曾試圖向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尋求庇護被拒後,有團夥協助4人窩藏於荃灣的工廈,居住環境惡劣,單位內沒有窗戶,各人差不多有一年時間足不出戶,有人提供少量食物充飢,期間4人曾被至少轉移至三個窩藏地點,過程中用紙箱將各人當作貨物運送。
李桂華說,4人被苛索繳付偷渡費,先後共付40多萬元,但各人一直在港,惟協助者已離港前赴外國;之後仍繼續游說4人透過拍片眾籌生活費,但各人並無收到錢。至今年初,4人用餘下積蓄購買食物充飢,直至昨日被警方拘捕。
李桂華表示,警方相信有關團夥的目標人物約有10人,部分人潛逃海外,包括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