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案獲免起訴 其妻吳淑珍判囚2年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案獲免起訴 其妻吳淑珍判囚2年

台灣的前領導人陳水扁一家涉及國務機要費等案,案件發還高等法院更二審後判決。其中「國務機要費案」,因《會計法》在今年6月修訂,不對2006年前涉及國務機要費用的案件處罰,因此各被告包括陳水扁和妻子吳淑珍,涉及的貪污、偽造文書和洗錢的控罪,都獲免訴。但吳淑珍涉及的「南港展覽館案」,法庭裁定洗錢罪成,判有期徒刑2年,沒收299萬美元。

而2人先前已各因龍潭購地案收賄、洗錢、南港展覽館案貪污圖利、二次金改案元大併復華及台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買官等5案判刑定讞,2013年遭法院裁定各應執行20年徒刑,但夫妻倆目前都因健康因素在家未入獄。

上月吳淑珍確診新冠肺炎,要臥床治病,扁在社交媒體發文稱愛妻如同「風中殘燭,即將熄滅」,法官曾在吳淑珍涉南港展覽館案判決中,直斥她「濫用總統夫人地位」。

至於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和媳婦黃睿靚被控為掩飾「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以海外銀行帳戶洗錢。陳致中在高院更二審,由一審判監1年2個月,罰款450萬元,改為判監1年,罰款150萬元。黃睿靚由一審判監1年和罰款400萬元,改判監10個月,罰款100萬元,緩刑4年。陳致中表示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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