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涉国务机要费案获免起诉 其妻吴淑珍判囚2年
台湾的前领导人陈水扁一家涉及国务机要费等案,案件发还高等法院更二审后判决。其中“国务机要费案”,因《会计法》在今年6月修订,不对2006年前涉及国务机要费用的案件处罚,因此各被告包括陈水扁和妻子吴淑珍,涉及的贪污、伪造文书和洗钱的控罪,都获免诉。但吴淑珍涉及的“南港展览馆案”,法庭裁定洗钱罪成,判有期徒刑2年,没收299万美元。
而2人先前已各因龙潭购地案收贿、洗钱、南港展览馆案贪污图利、二次金改案元大并复华及台北101前董事长陈敏薰买官等5案判刑定谳,2013年遭法院裁定各应执行20年徒刑,但夫妻俩目前都因健康因素在家未入狱。
上月吴淑珍确诊新冠肺炎,要卧床治病,扁在社交媒体发文称爱妻如同“风中残烛,即将熄灭”,法官曾在吴淑珍涉南港展览馆案判决中,直斥她“滥用总统夫人地位”。
至于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和媳妇黄睿靓被控为掩饰“龙潭购地案”及“南港展览馆案”犯罪所得,以海外银行帐户洗钱。陈致中在高院更二审,由一审判监1年2个月,罚款450万元,改为判监1年,罚款150万元。黄睿靓由一审判监1年和罚款400万元,改判监10个月,罚款100万元,缓刑4年。陈致中表示会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