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郑子豪廖子文另涉汽油弹案 判刑合共31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12港人案郑子豪廖子文另涉汽油弹案 判刑合共31个月

弃保潜逃“12港人案”当中的两名被告郑子豪及廖子文(上图左及右),昨被判监10个月后,因与另外两名男子涉及2019年一宗藏有汽油弹案罪成,今早被法庭判处入狱,两案合共判囚31个月。

汽油弹案中的4名被告,依次为34岁时装设计师郑进、20岁港铁技术员见习生郑子豪、28岁厨师李威龙及19岁学生廖子文。4人早前承认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案件今早在区域法院宣判,4人分别被判监27个月及38个月。由于郑子豪及廖子文昨日因“12港人案”判囚10个月,法官游德康决定部分刑期分期执行,两名被告两案的总刑期同为3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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