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会倡制定电脑网络罪行新法例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法改会倡制定电脑网络罪行新法例

法改会建议,制定针对电脑网络罪行的法例,涵盖包括非法取览程式或数据、非法截取或干扰电脑的数据或系统,以及提供管有用作犯罪的器材或数据等罪行,其中受规管范围包括通讯资料,法庭可对与香港有任何关联的案件,行使司法管辖权,任何导致香港有严重损害的行为,建议最高刑罚为2年至14年。

小组委员会表示,目前香港并无单一条例处理电脑网络罪行,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希望规管不诚实、有犯罪目的而截取、使用数据,并完善“误用电脑”的法定定义,例如将“损害任何电脑的操作”纳入定义,并引入蓄意提供或管有用作犯罪的器材或数据罪。

委员会会就数项情况作公众咨询,包括如未获授权下以网络安全为由取览数据,或就个别专业或网络安全人员等,是否有合理辩解或豁免,咨询期至今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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