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保潛逃內地被囚兩年出獄喬映瑜 押解回港面對造炸彈案偵訊
在港涉及一宗製造炸彈案而棄保潛逃的女子喬映瑜,涉及12港人案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成,在內地判囚兩年後,今早刑滿出獄,隨即被遣返香港,轉交香港警方。上午11時許,喬映瑜黑布蒙頭、戴上手銬,由警員押送步入天水圍警署。
喬映瑜前年涉嫌聯同另外11人偷渡離港,在內地水域被捕,事件被稱為「12港人案」。12港人中鄧棨然及喬映瑜被指準備偷渡前期已與「上家」商議計劃,並被安排組織策劃偷渡。二人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鄧棨然被判有期徒刑3年,罰金人民幣2萬元;喬映瑜被判兩年,罰金1.5萬元人民幣。
喬映瑜今日在深圳刑滿出獄後,由深圳當局押解回港,早上十一時許,她由多名警務人員陪同下,被押返天水圍警署,她涉及前年一宗炸彈案。據悉,喬映瑜因涉及2020年初上水製造炸彈案而被通緝,返港後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人員會以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55條「製造或管有炸藥」把她拘捕。
前年8月23日上午9時許,廣東省公安廳海警局在其管轄海域內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隻,海警登船後發現12名港人。資料顯示,各人犯案時的年齡介乎16歲至31歲,12人分別為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黃臨福及喬映瑜,他們當時是打通乘船通過內地水域,偷渡去台灣。同案10人去年在深圳服刑結束後,已被押解回港,當中7人今年7月已就在港涉及反修例暴力案件,被判監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