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河中枪学生及另一人 抢枪及阻差等罪成候判
2019年11月11日反修例示威者发起“大三罢”,在西湾河遭警员开枪射伤的23岁男学生周柏均,与另一名22岁男学生胡子键,早上在区域法院被判企图抢枪及阻差罪成,周柏均另一项企图从警员合法羁押下逃脱,亦都罪成。
法官谢沈智慧将案押后至10月10日,以听取求情和判刑,期间撤销两名被告保释,并为两名被告索取背景报告,但拒绝为第二被告胡子键索取劳教中心报告。
法官谢沈智慧裁决时指,无可否认案发时有人聚集和堵路,有人向案中开枪的警员用粗言秽语,令他感到被仇视和不安全,即使两名被告手无寸铁,亦可以激发在场其他人士而令情况转差,认为警员当时受到威胁,拔枪是合理;无论第一被告周柏均是抢枪抑或把枪拨开,都令警员无法保护自己,警员使用配枪亦是合理,裁定他当时正当执行职务,而两名被告均有作出阻挠。
控方案情指,当日示威者在全港发起“大三罢”,各区交通瘫痪,一名警员在西湾河追截意图堵路人士期间,多名示威者走近,警员感到生命受威胁下,以配枪发射3发子弹,首发射中第一被告周柏均腹部,其余两发子弹未有击中人。
辩方早前指,案发时两名被告均手无寸铁,而警员在开枪前并无生命危险,质疑他使用过分武力,并非正当执行职务。辩方又指,开枪警员或因事件面对内部调查甚至刑事责任,作为控方第一证人,存在利益冲突,并质疑警员证供不准确,曾称案发时第一被告煽动其他在场示威者上前,在辩方律师盘问下才称没有听到第一被告说话,而是看到被告作出煽动手势,警员在庭上示范手势,亦与事发影片显示有差异。
法官谢沈智慧不同意警员证供有自相矛盾之处,认为要警员在一秒或少于一秒留意到被告手势并不公平;案发时社会上常有非法集结和警民冲突,即使是温和集会,有人挑衅下都可迅速变成暴动,警员认为第一被告动作是煽动他人并不为过,认为证供合理和吻合事发情况,不影响证人诚信。
周柏均和胡子键被控当日在西湾河太安街、筲箕湾道与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挠警员A,以及企图抢劫A的警枪。周柏均另被控企图从警员A的合法羁押下逃脱。
周柏均在事件中腹部中枪,伤及肝及肾脏,右边肝脏的两块肝叶,及右边肾脏须切除。他昨日在社交网站指,事发接近三年终于有一个了结,百感交集,会作最坏的打算,最好的准备,寄望身体能够应付往后的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