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提司法复核禁警方查手机内容 高院驳回申请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提出司法复核,要求法庭颁令禁止警方以手令检视他两部手机内,包括新闻材料的资料,今日在高等法院被驳回。
法官颁下判词,指新闻自由并不是绝对,当涉及公众利益时,新闻材料应该被公开,基本法保障新闻自由,但新闻自由从来未被解释为不能检取新闻材料。
法官又引用,《港区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指当中解释“指明证据”,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证据的任何物件,又认为批岀手令的法官,已经考虑平衡新闻自由及公众利益。
黎智英代表律师向上诉庭申请暂缓执行搜查令,黎智英一方需在明日提交上诉通知书,暂缓执行搜查令至下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