鰂魚涌公園槍擊案 女被告涉在囚仍行賄懲教署人員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鰂魚涌公園槍擊案 女被告涉在囚仍行賄懲教署人員

2018年6月鰂魚涌公園槍擊案的女被告詹心桀,涉嫌在囚期間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向一名懲教署高級懲教主任,提供一筆30萬元的賄款,被廉署落案起訴一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周四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48歲的詹心桀,當年在鰂魚涌公園內射擊4名親友,造成2死2傷,去年被裁定2項謀殺罪及2項有意圖而射擊罪成,判終身監禁,目前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服刑。

廉署指,詹心桀服刑期間,會由懲教署人員,包括一名高級懲教主任記錄她的行為表現,以評估她的心理狀況;她涉嫌在單獨輔導時,向有關高級懲教主任表明希望對方可協助她留在小欖,讓她服刑數年後可以獲釋,其後於去年11月向這名高級懲教主任提供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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