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串燒店東主淋通渠水 過度活躍症少年判監8年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向串燒店東主淋通渠水 過度活躍症少年判監8年

一名患有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的少年,承認去年3月在九龍城一間串燒店,以通渠水淋潑串燒店的東主,令對方1成4的皮膚燒傷,在高等法院被判監8年。

法官黎婉姫指,被告是有預謀犯案,摧毀事主人生,令對方永遠受痛楚。被告除了認罪外,並無其他減刑因素,最終以12年為量刑起點,扣減三分一的認罪減刑後,判監8年。

案情指,17歲姓黎被告,案發日手持一個放有通渠水的膠樽,闖到賈炳達道一間泰式串燒店,用膠樽的液體淋潑向44歲男事主,他施襲後即時逃走。事主身體多個部位都有燒傷,由途人協助報警。

警方在現場發現被告遺下放有身份證的銀包,經調查後,3日後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因欠債而犯案,以賺取5000元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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