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串烧店东主淋通渠水 过度活跃症少年判监8年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向串烧店东主淋通渠水 过度活跃症少年判监8年

一名患有专注力失调及过度活跃症的少年,承认去年3月在九龙城一间串烧店,以通渠水淋泼串烧店的东主,令对方1成4的皮肤烧伤,在高等法院被判监8年。

法官黎婉姫指,被告是有预谋犯案,摧毁事主人生,令对方永远受痛楚。被告除了认罪外,并无其他减刑因素,最终以12年为量刑起点,扣减三分一的认罪减刑后,判监8年。

案情指,17岁姓黎被告,案发日手持一个放有通渠水的胶樽,闯到贾炳达道一间泰式串烧店,用胶樽的液体淋泼向44岁男事主,他施袭后即时逃走。事主身体多个部位都有烧伤,由途人协助报警。

警方在现场发现被告遗下放有身份证的银包,经调查后,3日后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因欠债而犯案,以赚取5000元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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