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区议员曾锦荣诈骗选举开支案 押后至11月再讯
前屯门区议员曾锦荣涉嫌向选举事务处提交虚假选举申报书,以及企图欺诈选举开支,被控一项作出提交虚假或具误导性选举申报书的舞弊行为,以及一项企图欺诈罪。案件上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曾锦荣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11月18日再提讯,待廉政公署向律政司索取进一步法律意见,以及考虑新增其他控罪。
曾锦荣继续获准保释。 28岁被告曾锦荣,被指在前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在向选举事务处递交的选举申报书内,讹称曾以8000元聘用一名选举助理,意图诈骗及诱使选举事务处向他支付有关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