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学思政”王逸战认违国安法求情 控方质疑仍然“无悔”
已宣布解散的学生组织“贤学思政”,4名成员承认违反港区国安法“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区域法院早上听取辨方求情。控方指首被告、前召集人王逸战(上图中),3日前在社交网站提及案件,指自己“无悔”,质疑法庭是否应纳入考虑,法官把案件押后至10月15日继续作进一步补充求情或判刑,期间会为黄沅琳和朱慧盈索取教导所报告。
王逸战的代表律师指,相信相关社交网站的内容是朋友转述,希望以庭上求情作最后立场。法官郭伟健认同社交网站的内容与求情有矛盾之处,关键在于社交网站的内容是否源自被告。案中第2被告、“贤学思政”前秘书长陈枳森的代表律师表示,被告在被捕前9个月已经无作公开行为,希望可视作国安法中“自动放弃犯罪”作减刑,又指“贤学思政”的组织松散,知名度比其他组织低,煽动行为在街站发生,而非网上,潜在伤害有限,行为“徒劳无功”。
“贤学思政”前发言人朱慧盈的代表律师表示,朱慧盈在去年3月已表示会退出“贤学思政”,亦并非组织的骨干成员,只属“其他参加者”,搜屋亦无发现武器,情节较轻。另一名前发言人黄沅琳,代表律师表示她非常后悔,因此自行到警署自首,承认年少无知,受他人煽惑,但绝无存心挑战香港法律及国安法,她在狱中反省自己行为鲁莽,深感愧疚,希望向社会道歉。
案情指,四名被告前年10月至去年6月多次摆街站,邀请市民加入抗争,大叫具煽动分裂意思的“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又煽动他人反对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