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冲红灯否认控罪 陈朗升明日接受裁决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陈朗升涉嫌于去年7月凌晨,在彩云新清水湾道驾驶私家车时冲红灯,否认一项没有遵照交通灯的指示罪。案件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审,明天裁决,陈朗升提到将于明晚离港赴英,参与牛津大学学人计划。
东九龙总区交通部执行及管制组一名警员在庭上表示,去年7月22日到新清水湾道邻近清水湾道安装快相机及红灯摄影机,当有车辆冲过红灯时会自动拍照。他接受盘问下同意,如果现场交通标记状况不理想就要上报,自己在安装摄录机时曾在场观察,认为行车线清晰。
陈朗升没有律师代表,他作供时指现场白色行车线不清晰,沥青路面深浅不一,连同桥面倒影,晚上行车时会容易混淆黄格。警员不同意,认为即使行车线漆油脱落,根据法例司机须于交通灯前停下,而且当时黄格状况可以接受。
陈朗升盘问时指案发路口转红灯后10秒方冲灯情况少见,另一名警员否认,提到30、40秒都见过,相信情况常见才于现场设置摄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