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被國安處控告煽動 當中1人加控侮辱國旗國歌罪
警方國安處控告兩名男子,各一項煽動罪,其中一名18歲被告,再被加控侮辱國歌及侮辱國旗罪。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將2宗案件分別押後至下月27日及11月4日再提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2名被告須還押。
2名被告分別為29歲報稱無業的蔡振諾,以及18歲報稱兼職侍應的徐凱駿。控罪指,2人涉嫌在網上討論區留言和發貼文,內容涉及香港獨立、要求制裁法官、侮辱來自內地的人士、以及在國旗圖片上配上粗言穢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