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助理認煽惑他人刑毀連鎖店罪 本月26日判刑
一名36歲學校圖書館管理員,在2019年10月透過網上通訊軟件發布訊息,煽動他人破壞一間連鎖商店,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6日判刑,被告還押等候索取背景報告。
案情指,36歲報稱任職學校圖書館助理員的被告劉梓峰,於2019年10月6日,以他的電話登記之下,利用在訊息應用程式Telegram中的帳戶「影山優佳日向板46」,在「香港全民議政公會」公海群組,說出「唔贊成搶360,火攻會影響到其他鋪,水攻啲貨呢?」,以煽惑他人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一間名為「360」的商鋪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