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1刺伤警员工程师认暴动及伤人罪 判囚5年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前年7.1刺伤警员工程师认暴动及伤人罪 判囚5年

前年7月1日香港回归23周年纪念日及港区国安法生效当天,一名26岁工程师在铜锣湾参与示威游行及骚乱时,以短刀刺伤一名警员,他早前承认暴动、有意图伤人罪,今早在区域法院被判监5年。同案另一名被告,早前承认暴动及拒捕罪,已被判监33个月。案中余下一名20岁被告,法官决定索取教导所报告后,押后至10月31日判刑。


法官姚勋智判刑时指,工程师黄钧华直接以军刀插向警员左肩近颈部位置,警员伤口长度约7厘米,距离神经及动脉仅4毫米,随时致命,受伤警员被派到传媒联络队从事行政工作,事业、前途受影响。法官说,此类伤人案严重程度可在高院审理,而考虑到案情、认罪、无定罪纪录,决定判囚5年。

法官指,当日有超过300名示威者集结规模大,演变成历时逾10分钟的暴动。事发地点在铜锣湾闹市,示威者以砖和铁栏堵塞道路,另一名被告周霈霖将雪糕筒搬运至路面,又从警员手中“抢犯”,参与程度高,考虑被告认罪有悔意、过往背景良好等,因此判囚33个月。

辩方求情表示,黄钧华家境清贫,凭自身努力考入港大土木工程系,曾任机管局营运主任及中国建筑见习工程师,为人善良、有爱心,并非领导角色,他因年少躁动铸成大错。

协助次被告逃离现场的第三被告,则判囚33个月。

前年7月1日港岛区多处发生示威冲突,被告黄钧华在皇仁书院外刺伤警员后,同日部署离港,航班起飞前不足一小时前往机场,其后机长广播呼叫他名字,最终警方登机将他拘捕。

同案的3名被告,分别为黄钧华(26岁,工程师)、罗珏琛(20岁)、周霈霖(23岁)。承认一项暴动罪,另外,黄承认一项伤人罪,罗承认拒捕,及周承认阻差。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在天后皇仁书院对出,参与暴动及袭击一名警员。即事件中刺伤警员的首被告,被判囚5年,被警员制服后成功逃脱的次被告,案发时17岁,现时只有20岁,法官决定为他取取教导所报告再决定判刑,协助次被告逃离现场的第三被告,则判囚3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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