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32岁前女职员虐儿罪成 判监4星期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童乐居32岁前女职员虐儿罪成 判监4星期

“童乐居”一名女职员被控虐儿罪,下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处监禁4星期。 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判刑时表示,法庭要向儿童工作者发出明确讯息,忽略及虐待儿童会招致严重后果,案中受虐儿童因为家庭的特殊需要才交由机构照顾,不及其他儿童般幸运,不能向亲人表达痛苦,认为儿童工作者有重要角色,照顾及爱护幼童。

裁决官又指,考虑到被告的行为于同类型案件中非最严重,加上早前已经认罪,因此酌情减刑。

辩方求情时指,“童乐居”共有约百名幼童,职员只得40人,每个工作时段只有12人工作,因为人手不足需要快速工作,处理方式比较粗疏,被告已经认罪有悔意,并向社会人士道歉。 案发在去年12月12日,一名女童伸手想拿32岁被告李佩贞手中的物件时,遭被告拍打手部,女童还手后,再遭被告掌掴面部,拉扯手部,拍打双腿,并捉住头部摇晃,导致女童嚎哭。

“童乐居”去年底被揭发虐儿事件后,累计共34名职员被控虐儿罪,先后有5人认罪,包括今次被告,亦有5人不认罪已排期受审,另外24人的案件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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