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岁翁以通渠水泼向4名护理员 被判囚15年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87岁翁以通渠水泼向4名护理员 被判囚15年

前年向护老院4名职员淋通渠水的87岁老翁李添铨,承认2项蓄意淋泼腐蚀性液体罪,下午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5年。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年纪大,案发之后亦未有逃走,愿意认罪,希望法官酌情减刑。

但法官判刑时批评,被告明显经过细心计划,在员工午饭时间携带足足3瓶腐蚀性液体,其中淋泼的硫酸浓度更达到98%,毫无疑问对无辜员工造成最严重、永久性伤害。更导致其中一人脸部、喉咙、耳朵受到严重伤害,身体7成表面受影响。

法官指,索取其中2名受害人创伤报告后,相信他们不论身体、心理上承受极大痛楚,难以笔墨形容,虽然其中一名被告伤势较小,但依然因此患上创伤后遗症。

法官表示,被告曾于2000年用生果刀刺死食环署女同事,谋杀罪成,判终身监禁,至2018年获假释,两项刑事纪录均涉及暴力,被告出狱仅18个月再次犯案,反映之前长期监禁刑罚,对阻吓被告使用暴力的作用甚少,被告依然是非常暴力人士,遇到不顺心时用暴力解决问题,认为他与22年前一样危险,不应释放出来,直至消除对社区安全风险为止。

法官又指,被告并非最早机会时认罪,平衡控罪严重性、受害人利益后,考虑到被告年纪大、很可能需要在狱中终老,决定就两项控罪以20年为量刑起点,扣减四分一刑期。被告另外2条控罪会在法庭存盘。

法官向宣读案情时,被告情绪激动,在犯人栏高叫有关款项不是按金,指斥护老院诈骗他的女儿,法官认为被告需要冷静,一度休庭10分钟。

被告2019年迁出葵涌百好护老中心时,怀疑因不满护老院称,因没有提前通知院舍,而没收他8200元按金,前年1月25日到护老院向4名职员淋泼含硫酸的通渠水,导致他们身体多处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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