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围暴动罪成 8人判囚44至56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理大外围暴动罪成 8人判囚44至56个月

2019年11月理大冲突,8人被控参与理大外暴动罪成,其中两名被告另外被裁定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成立。各人今日在区域法院分别被判监44至56个月。

法官练锦鸿判刑时多次表示,虽然大部分被告年轻、无案底,明白判刑对他们和家人造成极大影响,之前所作的努力会前功尽废,对社会造成长远损失。但他指年轻只是一个阶段,无案底是应有之义,判刑需有阻吓性,亦会着重令被告重获新生。

控罪指,他们于 2019 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与佐敦道之间的弥敦道一带,与其他人参与暴动。同案其余两名被告,一人已被判入劳教中心,另一个辩称义务急救员早前被裁定暴动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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