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指研究醫護須在公營機構服務一定年期 稱有社會責任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施政報告》提出研究要求醫護人員要在公營醫療機構服務一定年期,是要解決醫護人手不足的問題,指本地培訓的名額有限制,成為樽頸。
他又指社會培訓醫護人員,有投入資源,亦涉及社會整體利益,醫護人員也有社會責任。當局會與業界商討安排,他深信醫護人員會抱持服務社會、熱愛專業的態度工作。
對於香港電台前編導蔡玉玲因為車牌查冊被判作虛假陳述罪成,上訴遭駁回,被問到會否修例讓記者查冊,李家超未有正面回應,重申新聞自由受到《基本法》保障,已經在大家的「口袋」中,任何職業的人士都要遵守法律,無人可以在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