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批准蔡玉玲终审上诉许可 法庭指运署查册申请字眼可争辩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高院批准蔡玉玲终审上诉许可 法庭指运署查册申请字眼可争辩 

香港电台节目《铿锵集》前编导蔡玉玲,早前就报道元朗7.21事件进行车牌查册,被控作虚假陈述罪成的上诉,被高等法院驳回。她向高等法院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获法官李运腾批出上诉许可。

法官李运腾在庭上表示,决定案件是否交予终审法院,要考虑包括相关论据是否有合理可争辩性,以及是否有重大广泛的重要性。他认为,相关查册的申请,在字眼上有可争辩的地方,而结果对于新闻界以及有其他不同查册用途的人士,包括钱债诉讼等都有其重要性。

至于申请一方提出上诉的两条问题,他分别作出修订,包括第一题修订为“运输署署长能否拒绝与交通及运输事项的目的无关的申请”。另一条问题,法官与申请一方未能在字眼上达成共识,最终未有提交终审法院考虑。

蔡玉玲在庭外表示,有关申请仍然需要取得终审法院许可,自己以平常心处理。她又说,考虑提出上诉时,已知道会面对很多不确定性,亦有心理准备案件会去到终审法院,自己并无放弃的理由,希望继续走一条追求公义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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