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反对黎智英聘外籍大状向终院提上诉申请 终院下周一颁书面判词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律政司反对黎智英聘外籍大状向终院提上诉申请 终院下周一颁书面判词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港区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高等法院早前批准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代表黎智英抗辩,律政司反对申请,在高院及上诉庭先后败诉后,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终院早上处理上诉许可申请,三名终院法官审议后,押后至下周一颁布书面判词。

聆讯由终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和霍兆刚处理。律政司由前律政司长、资深大律师袁国强代表。Tim Owen(下图中)早上亦有到法庭旁听。

袁国强指,港区国安法条文和立法背景特殊,质疑海外大律师能否能够提供专家意见。他又指,每个国家以不同因素衡量国家利益,包括会否被误会和被视为威胁等,因此应该由了解中国国家安全情况的人,作为处理国安法案件的大律师。

律政司一方指出,如果终审法院批准上诉许可,希望聆讯会订在12月1日前尽快处理,因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相关公司,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等罪,案件将在12月1日开审,否则建议黎智英案押后近一星期开审。终审法院表示,不希望改变刑事案件的开审日期,如终审法院拒批上诉许可,有关判词则主要为学术讨论。

终院常任法官李义指,袁国强多次指出国安法的独特性,但国安法仍要在香港法律框架下运作,袁国强同意,但指考虑到国安法案件的重要性,若由不熟悉情况的大律师处理,将会非常危险。

黎智英一方代表律师陈词,指律政司只集中一国两制中的“一国”,但“两制”正正容许海外大律师在本港法庭审讯提供协助。代表律师又不同意,若海外大律师并非中国国安方面专家,就不适合处理案件,指大律师即使不是工程师或医生,仍然会处理涉及相关问题的案件。又指案件涉及自论自由和国家安全的关系,认为Tim Owen无可置疑有相关经验,能够协助法庭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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