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指人大释法非为终院以外上诉途径 终院拥司法审判权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汤家骅指人大释法非为终院以外上诉途径 终院拥司法审判权

行政长官李家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港区国安法》释法,将会是本港回归以来第6次由人大常委会释法。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今次释法有别于之前5次,是就立法方面的问题作出解释,而非关乎《宪法》、《基本法》。

汤家骅在电台节目说,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制订《港区国安法》,有权补充和解释条文内容,指人大常委会行使释法权,而香港终审法院则行使司法审判权,两项权力的基础和性质相当不同,不应混为一谈,应互相配合,没有任何冲突,亦不应该视全国人大常委会为终院以外的上诉途径。

汤家骅以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为例,指高等法院去年1月,曾批准David Perry代表律政司出任检控官,处理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9人涉及的未经批准集结案;但当时英国政府施加极大压力,指英国御用大律师来港参与检控工作,是为香港制度涂脂抹粉,最终David Perry决定不来港。

汤家骅认为,事件反映英国专业的大律师,专业操守都有问题,会抵受不到或愿意接受政治压力,令人怀疑今次案件中被聘用的英国御用大律师Timothy Owen,会否都受英国政府或舆论的压力,而做出违反国家安全的行为,不适宜处理涉及国安罪行的案件。

汤家骅说,《港区国安法》属预防性法律,不应在国家安全直接受损后,才作出法律补救,又强调并非所有持外国护照的律师都不能来港执业,指香港很多律师和法官都是外国人,他们都经非常严格的训练和委任程序。 汤家骅又指,所有本地律师都必须受大律师公会或律师会监管,如在处理涉及国安法的案件时,不符合国安法要求或专业水平,两个专业团体可以跟进、调查或惩处;相反,外国律师办完案就会离港,将大幅削弱两个专业团体对他们的监管能力和阻吓作用。

至于有人提到,香港缺乏人权法专业律师,汤家骅形容说法难以置信,认为街上市民随意都可以唸出4、5个经常在香港法院,就人权问题与律师司争辩的律师。他表示,网上载有全球的人权法案例,相信所有律师都可以深入研究。

汤家骅又提出,社会可以公开讨论,在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中,政府应否制订指定律师名单,让被告从中拣选代表律师。他明白做法有争议,但指其他国家地区都有类似安排,以保障国家安全,相信指定律师不会为了帮政府而忽略专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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