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区反修例示威 9名男女暴动罪成各判监4年7个月至5年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油尖区反修例示威 9名男女暴动罪成各判监4年7个月至5年

尖沙咀及油麻地一带在2019年10月1日发生大规模反修例示威及演变成暴动,9名参与示威被捕的男女,被裁定暴动等罪名成立,判监4年7个月至5年。

法官张洁宜判刑时表示,案发当日尖沙咀警署一带有千人聚集,示威者持续使用武力,期间投掷汽油弹致建筑物起火,认为被告目无法纪,更回掷警方驱散的催泪弹,是冲击警方权威和法治,即使无证据显示被告行为招致警方有财物损失,但不能忽视对警员和途人安全造成的风险。

法官又指众被告带同保护装备及穿深色衣服,以口罩和雨伞掩饰身份,明显有备而来,部分人更管有攻击性武器,虽然无证据他们是领导者,但与参与者同一群体。

法官指暴动罪十分严重,必须判阻吓性刑罚防止同类事件再发生,否则社会将付上惨痛代价。

各人分别判囚4年7个月至5年,其中7人管有伸缩棍和铁锤等,另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判囚6至12个月,刑期同期执行。

多名被告求情指对社会有热诚和抱负,更有人因案件影响前程,包括未能再当护士。法官表示相信各被告品格良好,是年少无知,一时冲动犯案,今次判刑是悲剧,但他们选择犯案,亦要付出代价。

另外,案中的首被告早前确诊缺席聆讯,因没有依期归押,未获处理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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