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件高院再訊  辯方稱Tim Owen已無留港意義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件高院再訊  辯方稱Tim Owen已無留港意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早前因行政長官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而押後審期,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再訊。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處理,預計將開庭討論各方法律代表的合適檔期。法官最後決定將案件訂於明年9月25日審訊,預計需時40天,至11月21日審結。

黎智英一方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及大律師關文渭代表;三間《蘋果》相關公司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及大律師郭康麟代表;律政司的代表則為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高級檢控官李庭偉。

控方稱,希望等待人大常委會會議後再審訊,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再審,法庭休庭處理後,決定將案件訂於明年9月25日審訊,預計需時40天,至11月21日審結。 而辯方就表示,黎智英聘請的英國御用大狀Tim Owen,另一宗要在香港處理的案件在明年5月才開審,目前已經無留港的意義。

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要約發售、分發、展示及複製煽動刊物罪。黎智英另外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否認控罪。

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狀的安排,令政府向中央建議提呈人大常委會釋法,解釋在香港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或大律師,可否參與《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不過,人大常委會月底的會議議程,未有列出相關事項,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日前表示,如果香港能自行解決問題就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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