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不小心驾驶案上诉遭高院驳回 即时收监18天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杨明不小心驾驶案上诉遭高院驳回 即时收监18天

艺人杨明不小心驾驶的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被驳回上诉,法官陈仲衡维持原判,杨明需要即时服刑18日。

41岁的杨明,原名林明乐,前年8月在半山马己仙峡道驾车撞壆,意外后未有进行酒精呼气或血液测试。

他早前承认“不小心驾驶”及“车窗玻璃透光度不足”两项罪名,被判监18日、停牌2年、罚款2000元,并要自费接受驾驶改进课程。他其后认为刑罚过重,上诉至高等法院。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