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他人投白票罪成 蘇浚鋒判監2個月獲准緩刑1年半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投白票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2個月,緩刑1年半。暫委裁判官戴昭琦在判刑時指,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重犯機會低,決定判緩刑。
23歲被告蘇浚鋒,報稱任職項目主任,他被控在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的一段帖文,煽惑他人在選舉中投白票。
被告早前曾指控罪違憲而提出法律爭議,並表示若法庭最終裁定控罪合憲,就會認罪,裁判官下午裁定控罪合憲。
前中大學生會會長蘇浚鋒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投白票罪,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2個月,緩刑1年半。暫委裁判官戴昭琦在判刑時指,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重犯機會低,決定判緩刑。
23歲被告蘇浚鋒,報稱任職項目主任,他被控在個人社交媒體專頁,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的一段帖文,煽惑他人在選舉中投白票。
被告早前曾指控罪違憲而提出法律爭議,並表示若法庭最終裁定控罪合憲,就會認罪,裁判官下午裁定控罪合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