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暴動案13人罪成 判囚29至63個月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理大外暴動案13人罪成 判囚29至63個月

2019年理工大學衝突,有人堵路和投擲汽油彈,企圖協助被困校園內的示威者,有213人在油麻地被捕。其中11人否認暴動罪,經審訊後全部人被裁定罪成,同案餘下兩人,包括「12港人」案之一的郭子麟則認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一併處理判刑,判處13人分別入獄29至63個月。

13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部分人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涉物品包括板手、六角匙、雷射裝置、鎚、打火機、鉗、索帶、噴漆等。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任雪瑩表示,警方歡迎法庭的裁決,判刑足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及暴力程度。她說,213名被捕人士均被控暴動罪,分為17宗案件處理,今日是首宗經審訊的判刑,涉案13名男子在案發時由18至30歲。

任雪瑩強調暴動屬於嚴重罪行,警方尊重市民參與集會的自由及權利,但前提是要守法及和平,如有違法及破壞社會安寧,警方必定會嚴正執法,維持社會及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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