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將盡快提法律執業者條例修訂建議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日前公布,支持特區政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律政司表示,特區政府已就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展開工作,會盡快提出修訂建議,適當處理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問題。副司長張國鈞接受電台訪問時亦指,政府會根據國安委決定,適當回應及處理問題,會盡快交代具體安排。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政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應該先處理條例第 27(4)條的問題,即是海外律師在本港就個別案件的執業資格和出庭權,其餘問題毋須迫切處理。他又認為,已在本地取得全面執業資格的外籍律師,不應被限制參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
陳弘毅指,雖然《港區國安法》沒有列明「凌駕性」的字眼,但如果香港原有法律與國安法抵觸,就應該以國安法為準。他又說,如果現有法律與國安法相抵觸,即使不修改,都可能會被視為無效。
至於海外律師能否就國安案件提供法律意見,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表示,可以再聆聽業界意見再決定,現階段不宜評論。她又認為,在本港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並不適合處理國安案件,擔心他們或會因國籍問題,影響處理案件的決定,衍生更複雜的問題。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政府正草擬《法律執業者條例》的修訂建議,相信當局會小心研究修例內容,提交立法會審議後,議員亦會積極討論。他認為,修例不會衝擊本港法律制度或法治,指如果沒有國家安全,香港發展就不會獲得保障,如果本地法例與《港區國安法》有不一致的地方,導致未能準確貫徹國安法,就需要修訂本地法例。
譚耀宗說,修例問題早前已經有很多討論,指大家普遍認同,在本港沒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不應該參與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形容社會已有共識,因此修例符合市民意願,毋須再諮詢公眾。另外,譚耀宗表示,他已加入全國港澳研究會,今日下午舉行的年會可能會改選理事,但暫時未清楚詳情,包括會否由他擔任副會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