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将尽快提法律执业者条例修订建议
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日前公布,支持特区政府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律政司表示,特区政府已就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展开工作,会尽快提出修订建议,适当处理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处理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的问题。副司长张国钧接受电台访问时亦指,政府会根据国安委决定,适当回应及处理问题,会尽快交代具体安排。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表示,政府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应该先处理条例第 27(4)条的问题,即是海外律师在本港就个别案件的执业资格和出庭权,其余问题毋须迫切处理。他又认为,已在本地取得全面执业资格的外籍律师,不应被限制参与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
陈弘毅指,虽然《港区国安法》没有列明“凌驾性”的字眼,但如果香港原有法律与国安法抵触,就应该以国安法为准。他又说,如果现有法律与国安法相抵触,即使不修改,都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至于海外律师能否就国安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表示,可以再聆听业界意见再决定,现阶段不宜评论。她又认为,在本港没有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并不适合处理国安案件,担心他们或会因国籍问题,影响处理案件的决定,衍生更复杂的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表示,政府正草拟《法律执业者条例》的修订建议,相信当局会小心研究修例内容,提交立法会审议后,议员亦会积极讨论。他认为,修例不会冲击本港法律制度或法治,指如果没有国家安全,香港发展就不会获得保障,如果本地法例与《港区国安法》有不一致的地方,导致未能准确贯彻国安法,就需要修订本地法例。
谭耀宗说,修例问题早前已经有很多讨论,指大家普遍认同,在本港没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不应该参与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形容社会已有共识,因此修例符合市民意愿,毋须再咨询公众。另外,谭耀宗表示,他已加入全国港澳研究会,今日下午举行的年会可能会改选理事,但暂时未清楚详情,包括会否由他担任副会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