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国安才有家安 香港要主动肩负维护国家安全责任 文: 陈勇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先有国安才有家安 香港要主动肩负维护国家安全责任 文: 陈勇

全国港澳研究会今天早上主办“保证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专题研讨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实施香港国安法和推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与大家深入交流。

夏宝龙主任致辞时提到,香港国安法护国安、保家安、得民心,已成为香港繁荣稳定的“守护神”。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是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回顾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后,形成鲜明对比,实施前香港街头打砸抢烧乱象丛生,法治社会被黑暴分子弄得乌烟瘴气,而香港国安法的实施迅速止暴制乱,还香港一片风清气正,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是拯救香港于水深火热之中,其实施完全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在香港国安法的保驾护航下,香港实现由乱到治并走向由治及兴。

国家安全是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一切的前提,若无国安,何谈家安?针对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不设防”,香港国安法能有效打击极少数企图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为的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保护青少年不受挑唆误入歧途,维护千家万户的团圆和睦。自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社会恢复应有的秩序、市民安全亦得到应有的保障。那些刻意抹黑香港国安法的谣言和谎言,最终止于真相,没有了分裂势力和反中乱港分子的从中作梗,学生得以安心上学、市民得以安心返工,“东方之珠”重新焕发光彩。

夏宝龙主任今日提到,香港国安法执行机制最大的特点是“双执行机制”,是考虑到“一国两制”的特殊性和香港的实际情况,中央通过香港国安法授权香港特区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中央负责处理特区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承担最后兜底责任。中央主导以及特区主责维护国家安全,两套执行机制职责分工明确,又体现互补、协作和配合关系,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完整的制度和机制。中央始终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特区治理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充分体现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结合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对香港国安法第14条和第47条做出明确阐述,目的是让香港更加清晰准确全面把握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因为中央赋予香港在特区范围内处理有关维护国家安全具体问题的权力和责任,这充分体现中央对香港特区的高度信任、尊重和支持。

全面贯彻实施香港国安法,维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是香港繁荣稳定的坚实基础。随着疫情减退,香港与内地于近日恢复首阶段有序通关,未来两地间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将频繁往来,更加密切的合作亦有助拉进两地人民的心。面对反中乱港的外部分裂势力,香港决不能掉以轻心,要严阵以待,筑好守护国家安全的壁垒,切实有效地负起国家宪法与基本法赋予的宪制责任。

陈勇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立法会议员
民建联副主席
新社联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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