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玉菡:僱主若拒確診員工上班 須如常支薪
政府即將取消確診者隔離令,全港僱再不能透過隔離令獲取有薪病假。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本月30日起若僱員感染新冠病毒,相關病假安排將與其他疾病相同,員工可視乎個人需要求醫、取得病假紙,僱主仍需按僱傭條例給予病假、疾病津貼等。
孫玉菡說:「如果你能外出,覺得自己不適,其實可以看醫生,醫生寫醫生紙給你,就可以獲取病假,你真的生病,過去為何要說隔離令、檢疫令,如果有隔離令、檢疫令,他不能外出,他都不能外出看醫生,所以以往做法是何時給你病假。通過醫生的專業判斷,認為你不適,而且你的病假時間超過四天的話,就寫醫生紙給你,有例可依,最重要是根據僱傭條例處理放病假的問題。」
孫玉菡指出,一般情況下,如果員工自我檢測陽性,但未有不適,可繼續上班,他們可個別與僱主商討工作安排,但強調僱主若要求確診員工不要上班,需要如常支薪。孫玉菡又指,為了保護體弱長者,將繼續要求院舍員工每兩日完成核酸檢測、每日做快測的要求。院舍不應要求確診員工執勤,以減低院舍傳播風險,直至當局認為情況有所改變。當局已提供實報實銷的人手支援特別津貼,讓院舍招聘額外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