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事故 劳工处起诉艺能、协兴隆及Studiodanz三公司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MIRROR演唱会事故 劳工处起诉艺能、协兴隆及Studiodanz三公司

劳工处表示,已就MIRROR红馆演唱会大型屏幕堕下的意外事故,向处所占用人和雇主,即是艺能工程、协兴隆舞台工程和舞馆公司Studiodanz,提出15项检控。

劳工处指他们涉嫌违反《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和《雇员补偿条例》,无为雇员提供安全作业装置及安全工作系统、无向劳工处处长发出意外通知,亦无为雇员投购雇员补偿保险等。

处方表示,已经在本月17日向法庭申请传票,案件已排期在3月27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进行首次聆讯。劳工处重申,绝不容忍违法行为,定必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职安健及法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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