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盼盡早選出草案委員會主席開展工作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林鄭:盼盡早選出草案委員會主席開展工作

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委員會,今日舉行第二次會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希望議員以互相尊重態度,按立法會《議事規則》盡早選舉產生法案委員會正副主席,開展立法工作。她重申,在草案審議期間,如果議員提出的建議務實可行,符合修訂目標,以及有助減少社會疑慮,政府會認真及嚴肅考慮。

 

對於民主派要求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以及議員田北辰提出「港人港審」,林鄭月娥回應說,就著不同議員的不同建議,最好是在法案委員會召開後,在立法會這個公開場合討論甚至辯論,政府會以認真嚴肅態度回應。

 
至於如果內地要求引渡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他會否被引渡,特區政府又如何確保港人一旦在內地受審,可受到在港同樣的保障,林鄭月娥說,不會回應個別個案,或作出任何揣測性及假設性的回應。

 
林鄭月娥說,自從上任特首以來,自己每月一次或兩次出席立法會的會議,與不同界別議員會面,包括民主派。她說,如果議員要求見面,是為了要求政府撤回修訂條例,見面便沒有意義。她強調,今次是複雜事件,保安局及律政司也有研究本地法例及海外經驗,才提出今次修訂。

 

林鄭表示,留意一些評論指,政府在提交草案後,有一段時間都沒有再回應台灣殺人案受害者家屬;她指,有關說法並非事實。她強調政府與家屬一直有聯絡,「每一次電郵我都會親自睇」;亦有告知受害人家屬,找到方法可以將疑犯引渡返回台灣受審。

 

她重申,事件不存在石沉大海,強調現時有條件和台灣當局磋商,會透過協進會和策進會平台做,今明兩日則會對台方正式回信展開工作,惟溝通內容不會公開,直到有實質成果,才會透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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