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委会前业外委员刘慧儿 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罪成候判

医委会前业外委员刘慧儿,涉嫌披露一名投诉人的个人资料及投诉详情,为自己招揽事务律师生意谋取私利,早前被廉署拘控,今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一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
法官谭思乐批评被告的不当行为,损害公众利益,更破坏了医委会的投诉制度,削弱公众对制度的信心,将案件押后至下月25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及心理报告。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65岁的刘慧儿,本身是事务律师,2012至2018年间担任医委会业外委员。案情透露,一名病人于2015年向医委会投诉一名医生涉嫌专业失德,医委会的初步侦讯委员会到2017年首次审议有关投诉,被告在审议前接获相关材料,之后向社协一名社区组织干事披露病人的个人资料及投诉详情。
社区组织干事再与病人会面,病人其后聘用被告代表他向被投诉医生提出民事申索。被告所属律师行到2019年向病人发出发票,要求支付72万元,当中58万元律师费支付给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