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從犯證人楊清奇作供 指黎曾指示多邀海外作者撰文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黎智英案 從犯證人楊清奇作供 指黎曾指示多邀海外作者撰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進行第37日審訊。控方開始傳召第3名從犯證人、《蘋果日報》前主筆楊清奇出庭作供。正被還押的楊清奇,早上身穿黑色外套及藍色恤衫、佩戴眼鏡,在3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出庭。

控方就「飯盒會」事宜提問,楊清奇指印象最深刻一次是於2020年7月,當日各部門的主管在會上就《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遇到的問題請示黎智英,他當時提出論壇版的作者人手不夠,黎智英於是指示可以多找海外作者。

楊清奇指,海外作者較少顧忌《港區國安法》的影響,對政府的批評會較為尖銳;他確認,會後有落實黎智英的指示,又指時任社長張劍虹當時覺得他做得不好,亦有親自邀約作者。

控方展示該次飯盒會後,由時任副社長陳沛敏整理的會議討論重點,楊清奇認為用「討論」來形容會議不太適合,他憶述會上主要是黎智英就各部門提出的問題給予回應,並沒有涉及討論,他又形容黎智英的回應就等於「指示」,他們需要依照執行。

楊清奇作供時提到,《蘋果日報》的社評會有電子版,但論壇版就不一定。控方關注是由誰決定,將哪篇實體評論文章發布上網,楊清奇指嚴格上是由他決定,但就實體操作而言,網上版有其他編輯負責,不一定要經他同意,他亦會尊重同事決定、不會干涉,除非與網上版編輯意見不同,例如有他認為值得上載的文章沒有放上網,他才會提出。

法官李運騰關注意見分歧的情況是否常有,楊清奇指比較少。楊清奇在控方主問下確認,自己於1998年加入《蘋果日報》,2015年升任主筆,主要工作是負責撰寫社評及管理論壇版,一直在《蘋果日報》工作至2021年6月23日,他當日於家中被捕。

楊清奇憶述,黎智英會為論壇版指定文章及作者,例如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指定的文章明顯支持抗爭;於《國安法》出台後,又會指定採用對國安法不滿的作者。控方關注黎智英有否就《逃犯條例》向論壇版給予指示,楊清奇指沒有收到直接指示,但從黎智英的個人專欄可看出觀點,比口頭指示更加明確及清晰。他又指,作為論壇版的負責人,一定會看黎智英的專欄,確保論壇版的取態不會與黎智英的意見相反。

楊清奇之後提到,於2018年10月,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在美國發表對華政策演講,黎智英有透過通訊軟件交流看法,認為美國帶領日本與其他西方國家改變對華政策,是趁著中國弱勢時落井下石,並指黎智英及後的政治立場開始變得激進。

楊清奇又指,黎智英覺得整個國際形勢改變,因此新聞或評論的角度都要改變,在反修例運動後,蘋果日報的新聞角度變得激進,主要是鼓勵抗爭、希望政府撤回條例,即使國安法出台後未有追求平衡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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