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建议每小时加2.1元调升至42.1元 冀5月1日实施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最低工资委员会的建议,将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现行每小时40元,调升至42.1元,即时薪加2.1元,增幅为5.25%,是首次利用方程式计算出最低工资水平。
政府将于星期五刊宪,下星期三提交立法会。如获立法会通过,新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

最低工资委员会主席王沛诗表示,委员会同意采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去年4月30日通过的方程式,计算法定最低工资的建议水平。检讨过程中,详细讨论采用方程式的执行方案、检视方程式内各项指标的最新数据,以及评估相关影响。委员会相信,新水平可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顾及维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符合法定最低工资的政策目标。
行政长官在最新一份施政报告宣布,政府会落实法定最低工资“一年一检”,预期首个按新机制得出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将于明年5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