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拒交资料案 邹幸彤等3人最终上诉得直获撤销定罪

支联会拒交资料案,前副主席邹幸彤、两名前常委邓岳君和徐汉光,就“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被判罪成提出终极上诉,获终审法院裁定胜诉,撤销定罪。3人原审被裁定罪成,判囚 4.5 个月,3 人均已完成服刑。
3人争议控罪元素,认为控方必须证明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获法庭接纳。终院裁决指出,控方有关证明是相关罪行必要元素,只证明合理地相信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并不足够,又裁定各上诉人可以通过抗辩方式,挑战提交资料通知的效力,因为通知的效力是有关罪行的必要元素。

裁决又指,控方以内容被大幅遮盖的调查报告,及给处长的建议作为基础,对各上诉人进行检控,两份文件均指在若干评估基础上,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联会是“外国代理人”,不过评估内容全被遮盖,对控方举证不但适得其反,并令上诉人无法得知控方对有关罪行的必要元素的论据,因而不可能得到公平审讯。
邓岳君在庭外表示,公道自在人心,裁决还支联会义工清白,相信支联会支持者都会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