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助發展旅遊產業 以片區模式開發生態旅遊

發展局邀請市場在3個月內,分別就3個生態旅遊項目提交意向書,包括前南丫石礦場用地、南大嶼生態康樂走廊,以及尖鼻咀和白泥。發展局常任秘書長何佩玲表示,本港旅遊資源豐富,「有山又有水」,而3個生態旅遊項目的共通點,正正是「有山和近水」,期望能善用海島及海岸資源,發展多元化旅遊設施。她又指,片區開發模式可提供較大面積用地,讓發展商興建較具規模,並含有不同元素的渡假設施,在區內發展旅遊產業。
何佩玲在電台節目說,政府建議將前南丫石礦場用地,出售予單一發展商或財團,是希望在土地規劃上提供更多彈性,既可設遊艇會等旅遊康樂設施,又可興建低密度住宅;強調並非只有一個發展商能參與工程,可以由數間企業組成財團。
何佩玲說:「我們現時已把發展規模,尤其住宅調低了,所以發展商純粹負責其20多公頃用地內的基建設施,例如鋪設食水管、污水處理以及道路等,所以我們認為規模是合理的。」
她又稱,不希望南大嶼一帶過度發展,為維持該區的生態平衡,當局會繼續控制進入嶼南路的車輛數目,並考慮在長沙興建碼頭,用好水路設施疏導旅客。
政府已就三個生態旅遊片區發展項目邀請巿場提交意向書,何佩玲表示有意開發前南丫島石礦場用地的發展商,可自資興建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