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會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加強規管維護國安

《2025年職工會(修訂)條例草案》刊登憲報,政府指出,今次修例旨在加強規管職工會以維護國家安全,並完善職工會的規管制度,從而促進職工會的健康發展。
勞工處發言人說,修訂建議將加強職工會登記局局長監督及管理職工會的法定權力,更有效履行在《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修訂建議同時顧及香港居民組織和參與職工會的自由和權利,對合法合規職工會的運作不會構成負面影響。
發言人又說,《條例草案》將於本月30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如果《條例草案》獲順利通過,修訂條例將在刊憲當日的6個月後實施,其間勞工處會加強宣傳及解說工作,協助職工會理解及遵行有關修訂。
條例草案涉及多項修訂,包括賦權職工會登記局長可基於維護國安需要,拒絕職工會新登記或合併申請,不設上訴機制;同時亦提出被裁定干犯危害國安罪行者,不得任職工會職員或作為申請新工會登記的發起人,違者一經定罪,可處5萬罰款及監禁3年。
條例草案將於4月30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通過後將於刊憲當日後的六個月屆滿時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