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公署履职场所列为禁地 附属法例今午刊宪实施

政府订立《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两项附属法例,今日中午刊宪,即时生效。附属法例就驻港国安公署的职责条文订明具体细节,同时列出公署的6个履职场所的位置,并列为禁地。
署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通过,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110条订立两项附属法例,就驻港国安公署的职责条文订明具体细节,同时将公署的履职场所列为禁地。两项附例今日刊宪,即时生效。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在全球地缘政治局势震荡升温的背景下,香港特区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可能突如其来且无法预计。特区政府必须履行宪制责任,持续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制订全面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措施,包括就《香港国安法》关乎公署的职责的条文制订附属法例,以更有效实施维护国家安全的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随时出现的国家安全风险。
发言人又指,两项附属法例,对保障国安公署依据《香港国安法》规定有效履行职责而言是必不可少。附属法例将会在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特区政府会推动尽快完成审议。
发言人重申,附属法例不会影响一般市民的生活,亦不会影响机构和组织的正常运作;划为禁地的地方均不涉及私人民居,亦不会对周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宪报,相关禁地涉及6个处所,包括位于铜锣湾道148号、香港城市花园道9号、香港干诺道西152号、九龙畅通道1号、九龙海辉道与深旺道交界、九龙海帆道。除了地址,政府亦有坐标标示禁地各点所包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