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本周五起以無人機巡邏邊界及西九龍 會作錄影搜證

警方去年10月成立無人機隊,為進一步擴展無人機應用,並提升巡邏效率,警方周五起將推行為期3個月的「小型無人機行動調配先導計劃」,在邊界警區及西九龍總區,試用無人機巡邏。
警方今年1至4月已完成12次無人機山嶺搜救。由本周五開始警方將在邊界警區使用自動化無人機庫系統,沿邊境圍網規劃飛行路徑,並派無人機自動跟循路線巡邏,由兩名警員分別控制系統及無人機升降,預料巡邏時間將由1小時,縮短至約15至20分鐘。

至於西九龍總區,警方會按行動需要,調派配備熱成像、放大器等的無人機,進行反罪惡巡邏,例如監察爆竊黑點,或監視疑犯的逃走路線,從而制訂圍捕方案。每次飛行將由一名警員手動操控無人機,另一名警員會從旁監察。警方強調,先導計劃不會針對特定案件,將因應無人機功能,靈活調配警力。
大型活動科重點及搜查組總督察羅海明表示,每次飛行前,警員都會檢查無人機運作是否正常,而每架無人機均有避障功能,並配備降落傘,一旦故障都能安全降落至地面,市民亦有足夠時間躲避正在降落的無人機。

警司高仲英則指,無人機出動前最少一星期,警方會在巡邏範圍內掛起寫有「警察無人機執行中」的橫額,並透過各屋苑及大廈管業處通知市民。他又指,無人機只會在公共區域進行監察,但一旦因偵查需要搜證,無人機就會即時開始錄影,不會提前通知市民。
他指出「其實沒辦法預先通知,因為不知道時、地、人、對手何時出現。我們最多做到當案件發生,有多於一架無人機在現場執勤、警務工作需要時,可能用其他配備喇叭的無人機(廣播),進行疏散、呼籲。」 高仲英又指,每次飛行前,均須由警司級人員批核飛行路線、起降點及高度,並避免飛近民居,強調會嚴格遵守私隱專員公署守則,保存及處理錄影所得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