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机场扩建项目分判商管工收贿 法官判囚3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廉署起诉机场扩建项目分判商管工收贿 法官判囚3个月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香港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分判商管工,向三名扎铁工人索取及收受贿款共约1万6千元,协助三人继续获聘并安排其中一人超时工作以赚取“加班工资”。被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三个月,并被颁令须向时任雇主归还逾1万2千元,相等于涉案贿款的金额。

31岁被告高俊彦是浩洲(唐氏)工程有限公司时任管工,早前承认两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六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裁判官朱文瀚判刑时指出,本案案情严重,打击本港劳动市场,影响工人士气并损害香港的廉洁声誉,法庭需向公众发出明确信息,严惩贪污不法分子。

案情透露,被告负责带领及指派一班扎铁工人工作。工人如须超时工作,时薪会较平常高出1.5倍至两倍。被告于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案发期间,分别向三名扎铁工索取每个工作天100元的贿款或不定金额的茶钱,以协助三人继续受雇。被告期间最终从三人收取贿款共6800元。被告又向其中一名扎铁工收取每个工作天200元的贿款,以安排对方超时工作,从而赚取“加班工资”。该名扎铁工不情愿地就30个工作天的超时工作向被告支付贿款共约6000元。

廉署调查发现涉案工人相信被告有权辞退他们,担心失业而不情愿地向被告支付贿款。其中一名工人其后因拒绝支付被告索取的3000元贿款而遭当场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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