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審議修改權力及特權條例 議員違反守則可被暫停職務及處分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立法會審議修改權力及特權條例 議員違反守則可被暫停職務及處分

立法會首讀及二讀《立法會(權力及特權)修訂條例草案》,向因違反《立法會議員守則》,而根據《議事規則》被暫停立法會職務的立法會議員施加財政處分。

政務司長陳國基指,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和內務委員會,都支持制定守則,進一步完善立法會議員的履職制度,包括清楚訂明對立法會議員行為操守和履職要求,改善立法會議員利益申報機制,以及就立法會議員各類不當行為,設立處分機制,按不同程度可被暫停立法會職務,期間不會獲發議員酬金和津貼。

陳國基説,政府樂見立法會以更高標準,加強自我監督,提升運作透明度,而引入守則符合社會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爭取草案在第八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當日生效,為下屆立法會貫徹愛國者治港原則,更好發揮立法會憲制職能,奠定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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