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立法規管網約車 司機車輛及平台均需領取牌照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政府倡立法規管網約車 司機車輛及平台均需領取牌照

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規管網約車立法建議,規管司機、車輛及平台三方。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周五討論建議,政府目標今年第三季提交修例草案,今個年度完成審議。當局建議設網約車司機許可證件,有效期5年,不得轉讓。司機須年滿21歲,持私家車駕駛執照最少1年,申請牌照前5年無嚴重交通定罪紀錄,並通過指定考核。

當局又建議為網約車數量設限,但未有交代數字。當局將設網約車車輛許可證,有效期1年,可續期至最多5年;要求車輛車齡不能多於7年,並以個人名義登記,要購買商用車第三者保險,以及每年驗車。 至於對平台的規管同樣設牌,有效期5年,運輸署會作中期評核,決定是否延長牌照有效期。當局計劃訂立入場門檻,平台須有營運經驗、資本投入及財力證明。政府考慮就每個網約車程徵費,並按平台旗下車輛數目徵收平台牌照費。

消息指,設網約車總數量時,會考慮道路承載力、維持目前出行以公共交通為主的模式,及市民出行體驗,確保方便和安全。目前有逼切立法建立規管基礎,再討論制定細節。局方計劃明年上半年,就細節提出附屬法例,下半年邀請網約車平台申請,處理證件及安排司機考核等。

當局建議不規管網約車定價,平台可按市場情況自訂車費。消息指,網約車的種類較多,市民或願意以較高價錢乘搭,但同時要防止因供應過多出現惡性競爭,及「割喉式」收費,影響司機收入。

消息指,統計發現每日有88萬人次使用點對點交通服務,的士及網約車的佔比為8比2;七成的士司機會使用網約車平台。當局認為的士與網約車各有優勢。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訂立網約車數量時,應考慮到傳統的士是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主要提供者,網約車應只是補充,而網約車和的士可共贏共存,亦可有不同市場定位,認為應根據廣泛及科學的市場調查訂立網約車數量。

他亦不認同,政府現階段對網約車平台的牌照及司機要求高,指政府容許7年車齡的車輛登記為網約車已較為寬鬆,又認為政府長遠應規管網約車輛的尺寸,以至網約車司機的服務。陸頌雄又認為,政府收取的牌費和網約車程費,可參考外國經驗,補貼的士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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