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实施多项针对16名潜逃者措施 包括撤销特区护照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保安局实施多项针对16名潜逃者措施 包括撤销特区护照

保安局局长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予的权力,刊宪指明对16名因涉嫌在香港特区境外,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发出拘捕令的潜逃者,实施多项针对措施,亦已要求警方整理相关证据,以供局方考虑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权力,禁止“香港议会”及“香港民主建国联盟”在香港运作。

保安局实施的相关措施,包括撤销各人的特区护照等、禁止任何人向他们提供或或处理资金、处理不动产、合资企业或合伙等。16名被指明的有关潜逃者分别是何良懋、陈丽珍、冯崇义、龚小夏、吴文昕、曾伟藩、钱宝芬、夏海俊、侯中宇、何永友、姜嘉伟、林千淦、吴文君、黄振华、黄修和及张信燕。

保安局表示,他们各人在香港境外一直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上月已公布悬红通缉这16名潜逃者,以及袁弓夷、霍嘉志、蔡明达,这19名潜逃者在境外筹组、成立或参与一个名为“香港议会”的颠覆组织,涉嫌干犯国家安全罪。

政府发言人强调 ,这批无法无天的通缉犯潜藏英国、美国、加拿大、德国等地,并在继续公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勾当,透过抹黑诋毁意图煽动对中央和香港特区的憎恨,因此有需要采取措施强烈打击。

警方提醒市民,除获得保安局局长批予的特许授权外,任何人违反相关措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监禁七年,警方会严正执法,呼吁社会大众不要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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