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稱獲澳洲政治庇護 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包庇罪犯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許智峯稱獲澳洲政治庇護 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包庇罪犯

因涉嫌干犯煽動分裂國家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逃亡到澳洲,被本港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的許智峯,日前表示已獲澳洲政府通知,向他及太太、兒女及父母批出庇護簽證,可以永久居留澳洲。特區政府發出嚴正聲明,強烈不滿及反對任何國家以任何方式包庇罪犯,強調任何倡議某些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承擔其法律後果,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這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許智峯在社交平台發文,指昨日(8月16日)收到澳洲內政部的書面通知,向他批出庇護簽證,容許他以永久居民身份在澳洲居住。太太、兒女及父母亦以家屬身份,獲批相同簽證。許智峯說澳洲政府今次決定,背後的意義不僅讓他獲得永久居留權,更在於落實國際法下的「不遣返義務」。雖然澳洲與香港之間的引渡協議處於暫停狀態,但即使日後協議恢復,他已獲庇護身份的情況下,已排除了任何因政治理由而將他遣返的可能性。

特區政府去年12月刊憲,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出租單位,亦不能合資經營;並點名指許智峯惡貫滿盈,身負多項刑事控罪。高等法院原訟庭到今年2月頒令,充公許智峯及太太、母親在港的財產,以及他存放於律師樓的民事訴訟費。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自2019年發生的「黑暴」和港版「顏色革命」以來,有不少在香港干犯了危害國家安全嚴重罪行的罪犯潛逃離港;當中甚至是以虛假資料欺騙法庭,以取得法庭批准於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棄保潛逃,刻意逃避法律制裁,潛逃期間仍肆無忌憚地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是不折不扣的羞恥和懦夫的行為。

發言人強調,在香港,任何拘捕和檢控都是針對犯罪行為,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思想無關;拘捕和檢控是基於事實和證據,並嚴格按照法律進行。任何國家以任何方式包庇香港犯罪分子,是蔑視法治,極不尊重香港法律制度及粗暴干涉香港事務。若對他們所犯的罪行視而不見,不顧其對當地社會和居民可造成的安全威脅,最終會自食其果。

警方國安處就涉及國家安全案件,至今分別懸紅20萬或100萬元通緝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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