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通过简朴房条例 政府下周五刊宪明年3月生效

立法会以不记名表决三读通过《简朴房条例草案》,规管俗称“㓥房”的分间单位,明年三月生效。日后出租分间单位需符合居住环境的最低标准,包括面积至少要有8平方米、有独立厕所及洗涤盆,并合乎消防安全等要求,在取得认证后才可出租。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在会上发言时指,留意到社会担心政府为“㓥房”引入最低标准,会令业主加租,将合规成本转嫁予租客,重申现行分间单位的租务管制,已对“㓥房”租金作规管,加上未来数年公营房屋的供应会大幅增加,相信轮候公屋的市民,对“㓥房”的需求会逐步减少,预计“㓥房”租金难以大幅上调。

何永贤说:“今天我们在立法会的会议厅,为香港的告别劣质㓥房踏出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为促使业主、营运者尽早为分间单位取得认证,我们会将宽限期届满前的六个月定为倒数期,要求已经登记但未取得认证的分间单位不可以订立新的住宅租赁,以免分间单位的业主、营运者将改造工程或认证申请,拖至宽限期的最后一刻。”

她又指,理解分间单位的业主和住户需时适应全新的规管制度,政府会为现存分间单位提供48个月的过渡期,包括设立12个月的登记期,登记后亦会有36个月的宽限期,让业主有合理时间为单位进行改装工程和申请“简朴房”认证。
政府亦会将宽限期届满前6个月订为“倒数期”,要求已经登记,但仍未取得认证的分间单位,不能订立新的住宅租赁,以免业主拖延至宽限期最后一刻,才改造单位或者申请认证。至于执法行动和安置安排,何永贤指打击违法“㓥房”至关重要,政府会在12个月的登记期后,推进执法行动。